中国税务 2003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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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月8日国税发[200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济得税管理,在总结近几年汇算清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新修订的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总局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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