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7期 钟税官信箱

钟税官信箱

作者: 王登峰 谢先祥 张杉 上一篇 下一篇

“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什么

钟税官:

我公司是一家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除正常生产经营外,还从事一些投资业务。请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性公司对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国税发[2002]128号)中“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什么?我公司是否可以按上述规定执行?

某公司财务人员

某公司财务人员:

根据1995年4月4日原对外经济和贸易合作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投资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上述《通知》所指的“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是指按照《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业务以及与投资业务相关业务的企业。其中“相关业务”是指上述专门从事投资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投资的集团所属公司内提供原材料采购、产品销售及售后服务、财务和技术支持等辅助性的专业服务;以及在其投资的集团所属公司内外从事规定范围的研发、咨询、培训和出口业务。你公司作为兼营投资业务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适用上述《通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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