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7期 经验点滴

莱阳市国税局启动“阳光工程”预防职务犯罪

作者: 贾广进 上一篇 下一篇

山东省莱阳市国家税务局全面启动“阳光工程”,实施政务公开,对容易诱发职务犯罪、涉及“权”、“钱”、“人”管理的源头项目,进行严格约束和规范,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及各项税收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

一是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公开“内部政务”。主要包括财务管理、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开支、干部任命、职称评审等,把对“财”和“人”的管理作为对内公开的重点。在财务管理方面,公开各项费用开支情况,全系统的职务开支情况每季度由内审人员进行审计,并经财务管理领导小组审查后在局长办公会上公开,重大采购和各类基建项目实行公开招标,基建项目严格实行预、决算审查,并请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决策审计,在党组专题会议上研究审核意见,公开审核结论,做到层层把关;在人事管理工作中,实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和机关科室负责人竞争上岗,坚持做到预定职位、报名条件、评审程序、评审结果等四个公开。同时对职工关心的评选树优、公务员考核、奖金发放等问题以文件形式将标准、依据、原则、程序等内容印发给各科室,并将评选结果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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