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8期 综合

加快推进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

作者: 本刊特约评论员 圩岸 下一篇

经过几年来的努力,税务部门逐步建立起来的增值税防伪税控、交叉稽核等信息系统,对加强增值税管理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办税服务厅窗口设置和纳税审核计税工作情况来看,仍存在一些问题。因此,应该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调整和优化业务流程,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从而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实行增值税申报纳税“一窗式”管理的基本要求是:办税服务厅的纳税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申报资料、计算应纳税款时,必须进行“票表核对”,即在采集金税ic卡记录的专用发票销项信息以后,将ic卡记录的销项汇总税额数据与申报表(或附表)所填的专用发票开具的销项税额进行比对;将纳税人申报表(或附表)中所填写的专用发票的抵扣税额和提供的抵扣“清单”与认证系统采集的专用发票的抵扣税额信息进行比对。不单独设“认证”窗口的,则由“申报窗口”工作人员直接对抵扣发票进行认证确认。经核对确认申报此两项内容正常,即“票表一致”,就可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进项抵扣税额、应纳税额。如发现异常申报,必须及时查清原因,依规处理。经过这样申报纳税处理,在以后通过交叉稽核系统比对进、销项发票时,就可实现票税比对,即使征收后比对,也可发现问题及时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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