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9期
局长论坛
整顿税风税纪提升国税形象
上一篇 下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廉政建设,湖南省岳阳市国家税务局制定了六条规定:第一,市局直属局、县市分局及其所属单位国税人员必须身着统一的税务制服上岗,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待岗处理。第二,严禁国税人员在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饮酒,违者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待岗处理。第三,严禁税务人员参与赌博,违者给予降级直至开除处分。第四,严禁税务人员乱收费、乱罚款或刁难纳税人,违者给予警告直到撤职处分。第五,严禁税务人员收人情税、关系税,违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第六,严禁国税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或娱乐活动,严禁向纳税人索取好处或报销费用,违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
贯彻执行这六条规定,整顿税风税纪,必须建立三个机制,即建立使干部“不愿为”的自律机制,建立使干部“不能为”的制约机制,建立使干部“不敢为”的惩处机制。从这一思路出发,应着重抓好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