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3年 第12期 局长论坛

关于税务机关执法为民的思考

作者: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刘勇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务机关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拥护不拥护、纳税人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税收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把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作为税收工作的根本任务。

一、坚持执法为民,实现“执法”与“为民”的统一

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社会主义税收的本质要求税收执法必须体现和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体现税收执法与“为民”的统一性,使税收执法始终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进。

要解决好“为民”与“执法”的统一,必须切实增强三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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