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1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若干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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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8日 国税发[2003]1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0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具体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160号)下发后,各地反映一些征管问题需要进一步明确,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持同一《再就业优惠证》申请税收减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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