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3期 特别策划

创服务型税务机关 “两会”代表、委员各有评说

作者: 本刊实习记者 高宏丽 本刊记者 刘威威 上一篇 下一篇

【背景资料】

在传统税收学中,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之一,税收的概念多与政治和权利相关联,凸显的是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基本特征。站在纳税人的角度看,其更多强调的是纳税义务的一面。权利总是与义务相偕相伴,有义务就必有权利。相对于纳税义务,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体现出的就是税收的另一面,即纳税人的权利。但是,翻看各类版本的税收理论书籍,何为纳税服务却没有或少有提及。往前追溯,纳税服务提出的初衷,最早也是出于涵养税源、扩大税收的收入考虑。由此可见,强调义务而漠视权利的理念,是重监督打击而轻服务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长期存在的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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