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5期 经济瞭望

“2004年经济社会形势座谈会”综述(下)

作者: 窦清红 孙一冰 单位:整理 上一篇 下一篇

税制改革要鼓励企业创新并提高竞争力

许善达(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我要讲的是有关财政的战略问题。

首先是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问题。美国的财政收入扣除社保税后占gdp的21.4%,我国的财政收入(不包括社保收入)占gdp的比重2003年已经达到了20%左右。所以,今后一个时期财税工作的重点是提高社保收入的比重,而不是政府一般收入的比重。财政收入的结构影响到我国的税制设计和财政预算结构的调整。

另一个是结构性问题,我国目前几个主要税种的法定税负偏高,而实际税负偏低。其原因是税收流失比较多。税收流失分两部分:一部分是税收优惠政策,这是政府主动放弃的税源;另一部分是政府未能管住的税源。税收流失造成几个税种的名义税负很高,但征收入库的税款却不多。以增值税为例,增值税的税率是17%,跟欧盟差不多(17%或18%是欧盟准备实现的税率),但是我国的增值税是生产型的,购进的相关设备、土建等方面所含的税款不能抵扣,而欧盟可以全部抵扣。因此,如果按可比口径换算的话,我国增值税的实际负担相当高。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对外商是比较优惠的,而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比较重。税负之所以重,不在于税率高(33%的企业所得税率在国际上并不算很高),而在于不允许扣除的项目太多,如折旧率低。现在应该加速折旧,让企业更快地收回投资。但实际情况是,企业连工资都不能百分之百地扣除。所以,我国目前的税制不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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