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8期 税收筹划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作者: 赵玲 上一篇 下一篇

增值税是对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以及进口货物的金额计算税额,并实行税款抵扣的一种流转税。增值税税源广,税负具有一定弹性,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重点税种。各类企业可结合自身情况,根据增值税税法的相关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税收筹划。

一、选择纳税人身份的税收筹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两类,即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对纳税人的会计核算水平要求较高,管理也较为严格;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征收办法,对纳税人的管理相对宽松。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容易增加产品购买方的税收负担,产品销售可能因此而受到影响,但这并不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必然重于一般纳税人。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为了减轻税负,在暂时无法扩大经营规模的前提下向一般纳税人转化,则会增加会计成本,比如增设会计账簿、培养或聘请会计人员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税负减轻所带来的收益尚不足以弥补上述成本的支出时,宜保持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那么,企业为了减轻增值税税负,如何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做出选择?在这里,介绍三个标准,作为企业选择纳税人身份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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