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12期 综述

贯彻三十二字原则 全面实施一体化

作者: 苏平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和“一体化”的要求。

金秋十月,全国税务系统信息中心主任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税收信息化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信息化工作。

会议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信息化建设要继续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究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32字原则,将信息化各项工作全面纳入一体化管理。“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就是要做好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加强标准的统一,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况,按照一体化的指导思想,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目标和实施方案,自上而下地予以实施。“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就是要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根据税收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重点分步地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工作,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就是要牢牢把握信息技术为税收工作服务这一核心,对不同系统和软件进行优势互补、资源整合,增加相互之间的兼容性,充分用好现有资源,降低税收征管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通过整合资源提高现有系统的功能。“加强管理、保证安全”就是要建立项目管理制度和信息化运行管理责任制,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营管理,完善安全措施,确保信息化工程的建设质量和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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