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4年 第12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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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2日 国税函[2004]10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的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代开普通发票问题明确如下:

一、 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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