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5年 第7期 税收征管

推进税源管理的精细化

作者: 郦晓良 邹志诚 许银奎 单位:浙江省建德市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税源管理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税源管理相对滞后。集中表现在对纳税人的真实情况不够清楚,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二是税务机关内部的职责、职能、职权划分不够清晰,存在职能交叉与缺乏制约。三是税收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不够完善,国地税机构分设后,在征收方式、定额核定、账证管理、代征代扣、欠税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存有差别,造成管理上不均衡。税源管理是税收管理的基础,税收征管质量的提高,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税源管理的精细化。税源精细化管理就是要按照精确、细致、深入的要求,采取得力措施,抓紧、抓细、抓实,提高税源管理的效能。

一、管理对象精细化

一是按税种分类管理。主要着眼于掌握税种的征管状况,检验税收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要善于总结与发现管理经验,制定适合的具体管理措施,指导日常的税种管理工作;要善于重视发现管理薄弱环节,及时发现、及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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