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5期 特别策划

出口退税的未解之题

作者: 本刊记者 刘威威 文 图 上一篇 下一篇

曾几何时,出口欠退税款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成为中国众多出口企业经营中“不可承受之重”,也成为2004年之前,两会代表、委员每年必提的重点提案、议案。2003年10月13日,国务院发布改革出口退税机制的决定,改革方案概括起来为:新账不欠,老账要还,完善机制,共同负担,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此方案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事隔一年,中央财政已一次性全部偿还了2004亿元出口欠退税,还做到了当年不欠一分钱。“这次改革现在看来是成功的,提高了政府的信用,维护了政府的形象,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状况,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提高了地方政府对出口退税管理的积极性。” 在2005年3月9日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财政部部长金人庆这样描述了此次改革的效果。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