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1期
税务与会计
财产转让和租赁收入的检查方法
上一篇 下一篇财产转让收入是指纳税人有偿转让各类财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固定资产、有价证券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租赁收入是纳税人对外出租固定资产、包装物以及其他财产而取得的收入。
从稽查部门对企业检查的情况看,部分企业在发生财产转让和租赁时,并没有按会计制度和税法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和申报纳税,有的将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有的将收入直接抵减费用,有的将净收入直接记入利润分配账户,有的甚至在签订合同时就挖空心思逃避国家税收。
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对财产转让收入和租赁收入的检查方法进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