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5年 第12期 本刊专稿

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硕果累累

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等339个单位受到中央文明委表彰

作者: 郭瑞轩 上一篇 下一篇

十月金秋,果实累累。10月26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上传来喜讯,国家税务总局及省以下税务机关共339个单位被分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是全国税务系统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

据悉,此次受表彰的“全国文明单位”1001个,其中国家税务总局及省以下税务机关104个,占10.4%;受表彰的 “全国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先进单位”1999个,其中税务系统省以下税务机关235个,占11.8%。辽宁省沈阳市地方税务局于洪分局局长李锦被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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