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期 专家视点

向服务型税务机关转变

作者: 周敏 上一篇 下一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税收工作的日臻成熟,在全球推行政府治理和我国政府倡导科学执政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开始重新审视自身的定位,提出建立服务型税务机关的目标。服务型税务机关的建立,既是对我国政府行政改革的响应,也是税务机关在自身建设中的一次飞跃。

一、税收权力合法性的要求

合法性是政治学中最重要的概念之一。合法性指的是社会秩序和权威被自觉认可和服从的状态,换言之,权力只有被证明是合法的,才具有行使的权利。

税收权力的合法性是和国家的合法性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随着社会的进步发展,人们渐渐获得一个共识,即纳税人既是税收公共权力的主体,同时又是税收公共管理的社会基础;税收公共权力的行使权并不是税务机关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一系列政策主张和绩效获取的。要建立一个使纳税人接受并支持的税务机关,良好的政绩和能否使大多数纳税人感到满意,是税务机关取得合法性的基础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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