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期
业务之窗
废旧物资税收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附图片)
上一篇 下一篇为了鼓励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减少资源浪费,国家历来重视扶持废旧物资经营行业的发展。2001年5月以前,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对从事废旧物资经营企业采取增值税先征后返70%的税收优惠政策。2001年5月以后,国家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些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激励了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和以废旧物资为原料的生产企业收购和生产的积极性,使废旧物资资源再利用的程度不断提高,为建设节约型社会起到了很好的宏观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