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4期 税务法规公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通知

2006年1月23日 国税函[2006]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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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外籍人员(包括港澳台人员和华侨,下同)的个人所得税征管工作,现将加强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以企业为单位建立外籍人员台账

基层税务机关对辖区内有外籍人员就业的单位,无论人数多少,也无论外籍人员是长期任职还是临时来华,都要按企业建立管理台账,内容应当包括外籍人员姓名(中外文)、国籍、职务、任职时间等信息。

二、在台账管理基础上实行一人一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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