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6年 第11期 八面来风

如何完善纳税信用体系

作者: 杜德茂 赵启旺 上一篇 下一篇

在过去几年中,税务部门在纳税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果,成功构建了分级管理的基本框架,但纳税信用体系不仅仅是简单地对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进行评定,而是由多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综合而成的,主要包括信用保障机制、信用评价机制、信用管理机制、信息披露与传递机制,等等。

信用保障机制由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构成,其主要功能是对信用运行机制的确立和实施提供法制保障,是整个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纳税信用管理机制是整个纳税信用体系的核心,主要由信用信息管理、失信惩罚与守信激励机制、信用风险预警机制等构成。主要作用:一是收集、管理企业日常信息,通过筛选整合形成企业纳税信用信息,为信用评价机制提供真实、可靠、全面的信息依据;二是实现税务机关对税源的实时监控,进行高效率的税源管理,增强抵御税收风险能力。评价机制目前主要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为主,充分体现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是信用体系的主要外在表现形式。信息披露与传递机制是指纳税信用体系向社会信用体系提供信用评价结果,或是与银行信用体系、社会中介部门等各方进行信息传递和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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