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2期 税制改革

关于修订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建议

作者: 王国华 马衍伟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在12年的运行实践中,虽然前后进行过几次补充和完善,但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仍不能满足农业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需要,因此,本文认为,要把修订《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看作是认真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途径。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本着拾遗补缺、激浊扬清的原则,增列或删减《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有关农业产品项目内容,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关键词:修订 农业产品 增值税 征税范围


增值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在12年的运行实践中,虽然前后进行过几次补充和完善,但随着农业经济的不断发展,仍不能满足农业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的需要,因此,本文认为,要把修订《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看作是认真落实和完善涉农税收政策、积极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新途径。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本着拾遗补缺、激浊扬清的原则,增列或删减《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有关农业产品项目内容,调整和完善农产品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关键词:修订 农业产品 增值税 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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