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7年 第9期 税制改革

“两法”合并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作者: 杨卫华 郑洁燕 单位:中山大学税收研究中心中山大学岭南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为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我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了说明“两法”合并对外资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以改革开放较早、开放程度较高、外资企业较多的广东省为例,采用时间序列预测法,测算“两法”合并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税负的影响;同时,结合广东省利用外资的实际,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得出了“两法”合并对引进外资影响有限的结论,并对“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如何应对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两法”合并,外商投资企业,税收负担,


为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我国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实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为了说明“两法”合并对外资企业带来的影响,本文以改革开放较早、开放程度较高、外资企业较多的广东省为例,采用时间序列预测法,测算“两法”合并对广东省外商投资企业税负的影响;同时,结合广东省利用外资的实际,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得出了“两法”合并对引进外资影响有限的结论,并对“两法”合并后外资企业和地方政府如何应对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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