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3期 局长论坛

典型引路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吉林省国家税务局总会计师 周柏柯 上一篇 下一篇

典型引路是党的优良传统,也是一门重要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高度重视典型引路工作,先后选树了一批具有行业特色、时代特征的先进典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形成了强烈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吸引力,产生了良好的示范、鼓舞和引导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的开展。

一、注重典型选树的时代性,增强先进典型的示范力

及时发现、深入挖掘和积极选树先进典型,是做好典型工作的首要环节。

选树典型要体现时代精神。先进典型是时代精神的引领者,是时代风尚的带头人。典型选树必须体现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社会进步的潮流,推动税收工作与时俱进。我们针对知识经济、信息社会、科学发展、和谐社会等时代主题,选树了“征管能手”张启霞、“信息技术标兵”程飞鸣、“和谐国税机关”通榆县国税局等典型,使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价值观念、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深入干部的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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