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5期 经验点滴

龙岩市新罗区地税局加强干部作风建设

作者: 兰晓昀 上一篇 下一篇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地方税务局制定并落实五项制度,将作风建设融入税收征管和日常管理之中,使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工作作风明显改善。

一是落实执法责任制,解决基层单位和个人在执法过程中的简单化、不规范、随意性等问题。以执法自动化考核软件为载体,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法过错追究。通过考核,2006年共有85人次被责任追究。二是落实文明办税制度,解决在少数人身上存在的“脸难看,事难办”问题。通过推行基层规范化建设,在全区所有申报大厅实行服务承诺制和首问负责制,推行“一站式”服务,区局监察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对未履行文明办税制度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按规定对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理。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解决工作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的问题。区局于年初重新修订了《绩效考评办法》,将全局岗位职责进行细化,实行定员定岗,对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进行分解,把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强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形成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四是落实交流轮岗制度,解决风纪不整的问题。规定在同一岗位上工作满五年的干部必须进行岗位轮换。2006年10份以来,共分两批对49名干部进行了岗位轮换,占干部总人数的29%。五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以权谋私、以税谋私等不正之风。采取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教育相结合、普遍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干部的思想建设。严格执行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过错追究制,对损害税务形象的行为,坚决纠正,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