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8期 财税漫议

你说我说“税负率”

作者: 刘晓伟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听某企业财务人员小张讲了这样一件事:2007年春节前后,由于原料供应企业财务人员放假,小张所在的企业没有及时取回一些进项发票,导致当月纳税较多,税务局软件计算出来的税负率一下子就上去了,企业因此受到了税务局的表扬。由于该企业的销售额在当地同行业中所占比重较大,带动了行业平均税负率的提高,使同行业其他企业成了税负率偏低的“异常”户,纷纷被税务机关约谈举证。待到下一个月,该企业取得了进项发票并进行了抵扣,纳税额减少,企业又成了税负率偏低的“异常”户,被请到税务机关约谈。两个月的两种不同待遇,让他感慨颇多。

小张说,如今他总结了应付税务机关“税负率”管理的办法,即每月按照一定的税负率缴纳税款。由于进项发票有三个月有效期,企业只需每月按照一定的税负率均匀认证抵扣进项发票,即可避免税务机关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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