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8期 经验点滴

四川省国税局破解政府采购三难题

作者: 裴瑛年 莫小彬 谢欣 上一篇 下一篇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认真落实政府采购工作各项规定,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提高采购效率、破除跟标壁垒三个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实践,较好地解决了采购组织体系、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不协调、难落实的矛盾,走出了政府采购更好更快发展的新路子。

一、分解岗位职能,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内控体系

按规定,政府采购部门应设立综合管理、项目操作、审核监督、合同执行岗位。但财务部门人员紧缺,要做到岗位分离,建立内控体系很难。对此,四川省国税局根据总局的指导思想,将这几个岗位的职能分解到采购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在总体上形成了“岗位分设,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将合同执行岗的部分职能分解到机关信息中心或服务中心等项目验收部门,由其按合同独立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将审核职能分解到机关财务,机关财务按采购合同和验收报告审核执行情况后,再依据由主管领导、财务部门和验收部门负责人共同签章的付款凭证支付款项;将监督职能分解到监察室和巡视办,监察室通过参加本单位的采购工作会议监督采购全过程,巡视办通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单位在采购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分解岗位职能将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剥离到不同的部门,达到了岗位分离的要求,有效地防止了由一个部门完成整个采购过程可能形成的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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