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0期 八面来风

关于税务稽查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思考

作者: 张铁牛 上一篇 下一篇

为适应新时期税收征管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全面推行税务稽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必须重视稽查管理对象、内容、手段、方法和考核评价等五个方面,不断提高税务稽查的质量和效率。

实行分类别分行业稽查,促进稽查对象的科学化和精细化。要在科学界定稽查管理职能范围的基础上,针对不同情况区分稽查管理对象,突出稽查职能,实施分类别、分行业的稽查对象管理。要把法定的“四个专司”即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和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等作为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职责,赋予稽查部门必要的职权,确保稽查部门的职责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结合《纳税信用分级管理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纳税人,抓好日常稽查选案工作,实施分类别稽查;根据不同行业纳税人的经营方式、税源管理和适用税种等方面的特点,按年度有计划、有步骤、有选择地实施行业税务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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