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7年 第11期 特别策划

落实“两个减负” 推进规范化管理

作者: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局长 许月刚 上一篇 下一篇

减轻基层税务机关负担和纳税人负担,优化纳税服务,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工作宗旨的基本要求,是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建立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而全面推进税收规范化管理,则是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有效手段。

近年来,山西省各级国税机关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典型引路,规范化管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增强法治观念。全面清理税收规范性文件,废止和部分废止了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与国税工作实际相脱节的文件432件;精简、规范税务报表资料,取消、简并73种。二是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增强服务观念。出台了包括58项涉税审批认定事项在内的“限时办结时间表”,进一步规范了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和责任追究等制度;选择4个基层局开展了减轻纳税人负担和减轻基层负担试点工作,提出了“两个减负”工作意见。三是征管质量有了新的提高。截至2007年6月底,全省申报率达99.05%,比2006年同期提高0.9个百分点;入库率达99.31%,比2006年同期提高0.34个百分点。四是税收成本逐步降低。全省国税系统人均征税额从2004年的293万元上升到2006年的485万元,征税成本率从2004年的3.9%下降到2006年的2.6%。五是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过错人次明显减少,从2005年的4283人次减少到2006年的2914人次;执法过错率逐年下降,从2005年的52.12%下降到2006年的35.45%。六是社会满意度进一步提升。2006年,山西省国税系统被省政府评为政风行风先进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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