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8期 税收征管

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征管难点及对策

作者: 陈俊良 单位:江苏省昆山市地方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行情的火爆,使来自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成为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如何加强房地产业的税收征管,也成了地税部门征管的重点和难点。房地产业的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更因其特殊性和复杂性而成为目前房地产业征管急需研究的课题。

一、目前房地产业土地增值税的征管难点

1.预征比率失当,清算形同虚设。

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预征的税款应与纳税人应纳的税款基本持平。根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我们推算出土地增值税增值率与预征率的关系:预征率=(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适用税率-速算扣除系数)/(土地增值率+1);假设增值率为20%,则按预征率5%预征的税款与纳税人应纳的税款持平;如果增值率>50%,则预征率要在10%以上了,而现行一般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为1%,照此推算,其增值率仅为4%,在房地产市场持续火爆的情形下,如此低的增值率让人无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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