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8年 第11期 税收征管

第三方信息在税源分析中的运用

作者: 薛海骏 唐保华 单位:江苏省如皋市国税局 上一篇 下一篇

当前,我国各个公共管理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相对独立、比较完善和准确的信息系统,如工商登记信息、公安户籍信息、质检计量报告、车辆年检信息、房产管理信息等。全社会信息化的普及为税务部门提供了大量可利用的第三方信息资源。随着税收分析、监控、评估、稽查“四联动”体制的运作成熟,第三方信息的作用和地位日渐突出。

一、第三方信息的采集

税源分析需要的涉税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涉税信息;纳税人生产经营规模、产销量、成本、费用、能耗、物耗、合同、单据等其他涉税生产经营信息;有关管理部门及与纳税人业务往来单位掌握的纳税人相关涉税信息;媒体披露、情报交换、涉税举报等有关涉税信息;税收经济分析、行业税负监控等有关数据;本地区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和行业的相关指标数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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