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期 财税漫议

应加快资源税改革步伐

作者: 沈彤 上一篇 下一篇

近年来,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措施,加快资源环境领域改革步伐,取得了良好成效。例如实行消费税制度改革,全面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调整成品油价格等。其中提高部分矿产品资源适用税额是其中的一项重要措施,2007年8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式调整了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最高达16倍,这是我国现行资源税自1994年开征以来最大幅度调整。但总体来说,我国资源税额标准并不高,远低于国际水平,在相关企业的成本中所占比重非常小。

目前,在资源税改革问题上,出于对通货膨胀与经济过热的担忧,业界出现了两种不同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资源税改革要推后,避免对当前通胀压力推波助澜;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资源税改革宜早不宜迟,这符合节能减排的大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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