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2期 专家视点

借鉴国际经验 完善我国地方税制

作者: 汤贡亮 上一篇 下一篇

从国际视角看,国外学者一般认为地方税体系是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重要一环。本文以美国、德国、法国、日本为例,力求总结归纳世界各国地方税收法律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经验,为中国地方税收法律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提供可资借鉴的思路。

世界各国地方税制概况

从世界各国税权划分的情况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地方分权型,即各项税权分别由中央和地方行使,互不交叉和干扰,税权在各级政府之间的分布较为分散,美国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二是中央集权型,是指各项税权高度集中于中央,地方只有很小的税权,法国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三是适度分权型,中央和地方均享用一定的税收立法权,但中央对地方税收立法权的行使有一定的限制,日本是这种类型的典型代表。德国虽然是联邦制国家,但其绝大部分税收立法权集中在联邦(中央),税收征管权和收益权则分散在各个地方,算是一个特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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