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2期 税海短讯

税海短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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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税局稽查局

与地税、公安部门协作,完善省级税警信息会商机制。三方将“偷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偷税案、欠税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逃避追缴欠税案、虚开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非法抵扣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等十二种违法行为列入信息交换范围,明确了省国税稽查局、省地税联络办公室、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涉税犯罪侦查支队为信息交换的责任部门,固定了相互通报信息的渠道、方式和内容,并通过“三会”制度加以贯彻和落实。

侯敏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国税局稽查局2007年查处涉税大要案6起,查补收入560万元,受到宁波市国税局表彰。该局的做法是:创新思路,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广泛收集案源信息;选准稽查切入点,突出稽查针对性,依法实施重点稽查;注重证据材料的完整性和严密性,形成相互印证的证据链,提高了涉税案件查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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