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1期 特稿

完善外部监督手段 提高税收执法水平

作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 洪治社 上一篇 下一篇

对税务机关执法活动进行有效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但是,仅仅依靠税务机关的内部监督是不够的,还需要努力探索外部监督手段,形成监督的整体合力。

依靠人民群众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制约具有广泛性、敏锐性、自觉性等特点,能够有效避免行政权力被滥用,是规范税收执法重要的一环。安徽省国税局积极建立健全便于群众举报的渠道、体系和网络,及时查办举报事项,积极兑现举报奖励,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群众举报真正成为监督税收执法的有效方式。我们在全省范围内聘请了1700余名特邀监察员,积极推行税收管理员向纳税人述勤述廉、税务稽查案件回访、税务人员下户使用廉政监督卡等行之有效的制度。通过充分激发和利用群众的监督热情和力量,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执法不规范问题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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