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8年 第12期 “税收·发展·民生”征文

“上访”风波

作者: 李海军 上一篇 下一篇

“刘局长,今天你要是再不答应我,我就动员乡亲们来。”一听是老宋的声音,修武县国税局刘局长的头“嗡”一下又大了。

提起老宋,那可是大名鼎鼎的“老上访”。在去年全县国税系统开展税源大清查活动中,由于老宋开的石灰窑未按期办理税务登记和纳税申报,受到税务局的依法处理。从此以后,老宋就成了国税局的“常客”,隔三差五就来找有关科室或局领导“说事”,还扬言要带领山区的石灰窑老板去县政府集体上访。尽管县局领导作了耐心细致的政策宣传工作,可这个大字不识几个的老宋就是听不进,只说“卖石灰不挣钱,为啥还要缴税”。

为了彻底解决老宋的“上访”问题,也为了消除基层的压力,作为主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刘局长被县局党组派往老宋所在的山村蹲点调查。调查发现,老宋的石灰窑每月销售额确实超过了征税标准,不挣钱的原因主要是老宋的石灰窑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于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老宋的石灰不能销往焦作、周口等地石灰需求量大的化工企业,只能以低价卖给外地中间商,大部分利润被中间商获得,除去成本及税费后所剩无几。修武县西北部山区盛产石灰石,质量好、产量高,像老宋这样的石灰窑有近百个,它们大多都不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由此导致销路不畅,严重制约着本地石灰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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