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9年 第3期 税制改革

从“以人为本”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作者: 翟继光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个人所得税制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对此体现得不充分,整体制度设计以及执法力度不同导致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费用扣除标准的“一刀切”导致无法确保纳税人自身的生存权。为了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应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所得税制,改定额或者定率扣除为个别扣除。

关键词:以人为本,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制,分类所得税制


个人所得税制的设计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对此体现得不充分,整体制度设计以及执法力度不同导致纳税人之间的不公平,费用扣除标准的“一刀切”导致无法确保纳税人自身的生存权。为了真正贯彻“以人为本”的原则,应改分类所得税制为综合所得税制,改定额或者定率扣除为个别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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