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09年 第7期 税收征管

四大主体功能区框架下的税收征管模式探讨

作者: 王乔 饶立新 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我国目前的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只侧重于技术与具体管理的精细,在管理模式上仍然是粗放的,即没有根据不同区域和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区域和纳税人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与国际上的趋势不相吻合,既降低了征管效能,也导致管理资源的浪费。

关键词:四大主体功能区,区域,税收征管


我国目前的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还只侧重于技术与具体管理的精细,在管理模式上仍然是粗放的,即没有根据不同区域和纳税人的规模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对各类区域和纳税人采取“一刀切”的管理模式,与国际上的趋势不相吻合,既降低了征管效能,也导致管理资源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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