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3期 调查研究

税收执法责任制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 孟庆启 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 上一篇 下一篇

税收执法责任制是税务机关为促进税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正确履行职责而探索总结出来的一种新的监督和考核方式,其内涵包括:依法界定的执法职责,单位和个人均是执法责任主体,完善的考核奖惩制度。其中,依法界定的执法职责是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前提和基础,明确执法单位和个人的执法责任是关键所在,完善考核奖惩制度是有力保障。

一、山东省国税局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山东省国税局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明显提高了税收执法的效率和质量。主要做法是:

(一)科学规划,依法界定执法职责

山东省国税局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要求;制定实施了《税收征管岗责体系及业务流程》,建立了统一、规范的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在全省上线运行了综合征管软件,对所有执法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进行预先设定,自动生成所有执法文书,从业务的发起、受理到办结,都按照规定程序流转,把税收岗责体系和业务流程固化到软件中,所有的税收执法都依托软件来进行,每一具体的执法过程都能在软件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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