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3期 “税收·发展·民生”征文

政府与公民的税收责任

作者: 蔡秀云 上一篇 下一篇

“眼球经济”是改革开放30年中的热门话题之一。30年来,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税制改革”赚足了中国百姓的“眼球”。无论是增值税转型还是个人所得税改革、消费税调整,百姓都倾注了极大的热情。2008年岁末人们更是像公元前81年的御史大夫桑弘羊与丞相车千秋热心“盐铁之议”那样关注“燃油税改革”。亿万百姓关注“税制改革”,这是一个令人欣慰的重大历史进步,反映了在改善民生中中国税收思想的逐步成长。

新中国成立之后很长一段时期,因为计划经济,我国一度缺乏缴税的文化和传统。那时,我国政府的主要财政来源不是税收,而是国营企业的利润,占到了80%~90%。作为老税种的营业税,是由商场代缴的,很少有人知道自己在商场购买商品时已向国家缴了税。当百姓对自己缴没缴税和缴了多少税概不知情时,他们当然不会去关心税制改革这样的问题,也不会对政府的征税事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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