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5期 考试辅导

2009年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重难点解析——《税法I》

作者: 田开学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税法ⅰ》教材变动情况

2009年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税法ⅰ》教材对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税收征管政策进行了很多调整和补充。

增值税方面有八项变化:一是增值税征收范围,新增“符合条件的代购货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的内容;二是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低税率货物新增“二甲醚”(自2008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自2009年1月1日起);三是增值税进项税额,新增“购进固定资产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文化出版单位用于广告业务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以广告版面占整个出版物版面的比例为划分标准”、“外贸企业出口视同内销货物征税时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自2008年4月1日起)、“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09年1月1日起)等规定;四是增值税减税免税政策,新增“宠物饲料不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饲料”、“硝酸铵自2007年2月1日起不再免征增值税”,新增“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自2007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磷酸二铵产品自2008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白银免征收增值税”,新增“原享受军品免征增值税的军工集团全资所属企业,按规定改制仍为国有成份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军品,自2008年7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新增“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的处理”(自2007年10月1日起);五是特定企业(或交易行为)的增值税政策,新增了“核电行业增值税规定”,“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增值税规定”,“出境口岸免税店有关增值税规定”;六是增值税的申报与缴纳,新增“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自2009年1月1日起)等规定,纳税地点新增“纳税人劳务发生地”、“扣缴义务人居住地”的概念;七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新增“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再加收滞纳金”、“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已申报纳税的,购买方可将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抵扣凭证”等内容;八是增值税出口货物退(免)税,新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自2008年起),补充了“旧设备出口退(免)税的有关规定”。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