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09年 第12期 “税收·发展·民生”征文

税月“碎”事

作者: 刘冠兵 上一篇 下一篇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在一个集镇的税务所任集贸市场税收专管员。在一次去粮行征月税的时候,偶然听说有一个叫齐国福的人长期贩卖粮食却从未缴过税。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四处打听、用心收集有关齐国福的信息,密切关注他的经营活动。功夫不负有心人,当齐国福收齐了整整一车大米准备起运的时候,我及时赶到了现场,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却无动于衷。最后,我只得使出“杀手锏”:“你先到税务所办理登记,然后申报,我们将由稽查局来调查这事。”听了这话,他一脸惊慌,沉默了好一会儿,换作十分柔和的口吻道:“能不能不登报?”原来他把我说的话听成了“先登记,然后登报”。据我掌握的情况,齐国福是本地一所学校的老师,最近刚由民办教师转正,因为有亲戚在酒厂工作,在生意上有路子,所以边教书边做生意,但其所在的学校规定在职教师不许经商,如果登报,学校就会知道他经商的事,很可能因此丢了教师的“铁饭碗”。见他误解,我将错就错,最终,经协商,齐国福同意等销售款回笼后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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