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6期 税收征管

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的变迁

作者: 霍军 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税收科学研究所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一种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适用于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少数民族集中的省份;一些省内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比照执行。本文遵从经济体制决定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决定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的逻辑思维,以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为背景,以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变迁历程为分析对象,梳理新中国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变迁的脉络,从中探索新中国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发展的规律性。这对于当前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的改进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立法权,税收收入分配


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实行的一种税收管理体制,是中国税收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它适用于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云南、贵州、青海3个少数民族集中的省份;一些省内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比照执行。本文遵从经济体制决定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决定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的逻辑思维,以新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为背景,以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变迁历程为分析对象,梳理新中国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变迁的脉络,从中探索新中国60年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发展的规律性。这对于当前中国民族自治地方税收管理体制的改进有着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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