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7期 税制改革

我国采矿税收负担水平研究(*)

作者: 李国平 张海莹 单位: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本文测算了我国采矿行业2004~2008年的总体税负率以及增值税、所得税和资源税税负率,并将其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税负率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2004~2008年,采矿行业的总体税负率均大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采矿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略大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两者均远大于制造业;2004~2007年,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小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大于制造业约2.7个百分点,两者均远小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4~2008年采矿行业资源税税负率分别为0.92%,0.95%,1.07%,1.10%和0.87%。

关键词:采矿业,税收负担,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


本文测算了我国采矿行业2004~2008年的总体税负率以及增值税、所得税和资源税税负率,并将其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的税负率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2004~2008年,采矿行业的总体税负率均大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采矿行业的增值税税负率略大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两者均远大于制造业;2004~2007年,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小于制造业和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8年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采矿行业的所得税税负率大于制造业约2.7个百分点,两者均远小于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2004~2008年采矿行业资源税税负率分别为0.92%,0.95%,1.07%,1.10%和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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