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0年 第8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论房产保有之税制改革

——基于纳税人权保护的视角

作者: 郭维真 刘剑文 单位: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大学 上一篇 下一篇

内容提要:物业税的开征近年来一直为学界和实务部门所关注,而对此之讨论更多集中于其对房地产价格宏观调控之意义。本文认为,与其开征新税,不如对原有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构,而这种重构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房产保有税制的改革,无论改革折射出的政策价值为何,改革对税收收入功能和调控功能的协调程度,都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税法原则和制度约束基础上,而更深层次的是改革必须建立在对纳税人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保护的基础上。

关键词:房产保有税,纳税人权利,税法原则,制度构建


物业税的开征近年来一直为学界和实务部门所关注,而对此之讨论更多集中于其对房地产价格宏观调控之意义。本文认为,与其开征新税,不如对原有房地产税制进行重构,而这种重构的核心和关键在于房产保有税制的改革,无论改革折射出的政策价值为何,改革对税收收入功能和调控功能的协调程度,都必须建立在最基本的税法原则和制度约束基础上,而更深层次的是改革必须建立在对纳税人权利、特别是基本权利保护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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