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6期 钟税官信箱

钟税官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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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汇总开具的运输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钟税官:

我公司是江苏泰兴一家化工生产企业,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日常运输量大,我公司专门委托一家货运公司从上海运输生产所需原料,每吨运费为350元,一个月或者两个月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我公司都要与运输单位和仓库核对运输数量,核对无误后运输企业给我公司开具运费发票,我们将款汇给对方。最近国税稽查局查账时,认为我公司运费发票金额大,属于汇总开具,虽有清单但没有加盖运输单位的财务专用章,不允许我公司抵扣进项税额,要求补税12万多元。请问什么叫汇总开具?我公司一个月或两个月开一次票是否叫汇总开具?企业真实的运输记录因为没有运输企业的财务专用章就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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