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8期 税务法规公报

关于印发《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2010年6月1日 财税[2010]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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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新疆工作座谈会关于在新疆率先进行资源税改革的决定精神,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原油 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若干问题的规定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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