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0年 第12期 局长论坛

以系统方法认识和构建“三型三化”地税机关

作者: 罗涛 上一篇 下一篇

系统方法是一个立足整体、统筹全局、使整体与部分辩证统一的科学方法;地税机关是一个既执法又服务、既聚财又调控的复杂组织系统;机关建设是一个多因素、多环节、多层次的系统工程。基于这一思考,在谋划2010年工作时,武汉市地税局提出构建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推进工作责任化、管理信息化、考评标准化的“三型三化”地税机关,目的是以“三型”促进“三化”,以“三化”保证“三型”,建立一种长效发展的工作机制,保障机关建设的前瞻性、时代性和先进性,进一步促进武汉地税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

一、立足整体,系统认识“三型三化”的全局地位

系统论的整体观,既包括对现实的认识,也包括对历史的认识。多年来,武汉市地税局顺应民主政治建设和信息化突飞猛进的时代潮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兴税、人才强税、廉洁从税”战略,积极架构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新格局。站在发展的高度,从系统性、整体性出发提出的“三型三化”,是武汉地税机关建设长期实践的结果,也是继续创新发展的客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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