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研究 2011年 第5期
税法理论与实务
海峡两岸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资格制度的比较
上一篇 下一篇内容提要:中国大陆与台湾因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使各自在税制上对企业所得课税的法律规定与征收制度有所不同。当前,台湾是在其所得税法中规定征收营利事业所得税(即台湾的企业所得税)。(1)中国大陆则按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本文就以两岸现行的所得税法为主要依据,对各自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统称、可区分的主要类别进行比较和分析。
关键词:营利事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
中国大陆与台湾因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等方面的差异,使各自在税制上对企业所得课税的法律规定与征收制度有所不同。当前,台湾是在其所得税法中规定征收营利事业所得税(即台湾的企业所得税)。(1)中国大陆则按2008年1月1日开始生效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2)本文就以两岸现行的所得税法为主要依据,对各自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统称、可区分的主要类别进行比较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