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4期 特别策划

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的思考

作者: 樊丽明 上一篇 下一篇

今年是我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20周年。20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逐步改革,税收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日益密切,与日常的生产经营和消费活动息息相关,全国的税收宣传月活动不断深入,对传播税收理念、优化税收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纪念税收宣传月活动开展20周年之际,回顾历程,总结经验,正视问题,着眼长远,思考构建税收宣传的长效机制,具有现实意义。

一、系统理解税收宣传及其机制

税收宣传是有关税收信息的传播活动。其性质既是涉税信息的传播,更是一定价值观和理论指导下的教育引导;其内容包括税收理念、税收知识、税收政策法规和征纳信息等;其受众不仅包括各类单位和社会公众,而且包括税务人员;其目的在于普及税收知识,增强税收意识,优化税收环境,利于税收征纳。税收宣传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税收宣传是指在税法颁布之后的税法宣传和独立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等活动之外的涉税信息传播和教育引导活动,具有时间上的有限性和活动的独立性等特点,主要属于税收政策法规的解读发布和较浅层面的纳税服务范畴。广义的税收宣传不仅包括狭义的内容,还应包括结合、渗透于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的涉税信息传播和教育引导活动,税收立法过程中的研究讨论、专项听证、公布解读,是普适性税收宣传;纳税登记、税收申报、税款缴纳、税务稽查、税收复议,甚至税务诉讼过程中的解释说明和引导,是有针对性的宣传;税收司法判例的形成和分析解剖,构成正面或反面的教育引导。因而具有时间的连续性、参与的全员性、方式的多样性、内容的针对性等特点,属于多个环节的纳税服务和税收立法司法的“外溢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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