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税务 2011年 第6期 法治视界

“第三方信息”给力“分类稽查”

作者: 杨述伟 王勤辉 上一篇 下一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年来,四川省达州市国税稽查部门巧借第三方信息,分门别类找准不同行业的“命门”,有针对性地采取类别化稽查方法,破解了税收稽查的大难题。

“核定式”检查破解煤炭行业“无账”难题

【案 例】

煤炭行业稽查是个老大难,这缘于企业的“真实账本”全藏在业主自己心里,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其应税收入。

市局稽查局对达县贯子乡田坝煤矿进行“核定式”检查,是一个成功破解“老大难”的案例。从账簿上看,该矿为小规模纳税人且长期亏损,在入户检查时,企业负责人百般辩解,让稽查人员“别冤枉好人,一切拿证据说话”。根据查获的部分生产记录,稽查人员对该矿用电、矿车等情况进行分析,没有找到有力的证据,检查一时陷入僵局。为了搞清其真实产量,稽查人员前往县煤炭管理局、煤炭安全局、公安局等单位继续调查取证,终于找到突破口。经核实,该矿2006年~2008年领用的矿用炸药成倍增长,这证明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亏损一说不攻自破。在强有力的第三方证据面前,该矿终于提供了2007年度和2008年度的仓储报告,经稽查人员核实,确认该矿2007年实际开采原煤6300吨,其中仅向税务机关申报了3414.6吨,少申报2885.4吨,按其当年申报的平均销售价格248.23元/吨(含税)计算,该矿少申报销售收入716242.84元,少缴增值税40541.15元。同时,该矿2007年的销售收入已超过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申报及查补收入合计超过140万元),应从2008年开始按一般纳税人征税。依据这些查实的信息,稽查人员核定该矿补缴增值税、罚款合计179935.69元。该矿负责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目前此案应补缴的税款及罚款已经全部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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